首页 | 学校概况 | 机构设置 | 党建工作 | 校园动态 | 教育教学 | 学生管理 | 招生就业 | 专题栏目 | 信息公开 | 招标采购 
站内搜索:
   
 
 组织建设 
 党员活动 
 学习园地 
 优秀党员 
 
  学习资料    

中国共产党章程(党组)

2014年03月21日 11:04 来源:转载 作者:佚名 点击:[]

第九章 党 组
  

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经济组织、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,可以成立党组。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。党组的任务,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;做好干部管理工作;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,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;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。
 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,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。党组设书记,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。
 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。
 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,党委的产生办法、职权和工作任务,由中央另行规定。

 

关闭

 首页 | 学校概况 | 机构设置 | 党建工作 | 校园动态 | 教育教学 | 学生管理 | 招生就业 | 专题栏目 | 信息公开 | 招标采购